花蓮民眾搭計程車要注意新費率。花蓮縣計程車運價將自116年1月1日零時起調整,起程運價改為120元,其餘續程跳表及延滯計時費率維持不變。由於現行運價已約20年未調整,縣府考量物價及營運成本變化後決定適度調整,也提醒民眾搭車時留意計費表顯示金額。

花蓮縣政府建設處表示,花蓮現行計程車運價自民國95年至今未曾調整,期間油料、車輛維修、人力等營運成本均有所變化。為合理反映駕駛營運成本,縣府邀集專家學者、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及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單位共同研商,經計程車運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新的收費標準。

此次調整主要針對起程運價,調整後為120元,至於後續里程跳表及延滯計時運價則維持現行標準,預計自明年元旦正式上路。

縣府指出,新制上路後,計程車駕駛須完成計費表調整作業,在尚未完成改表前,仍應按照原有費率收費,不得直接以新費率向乘客計價。駕駛人也必須按照計費表實際顯示金額收取車資,不得自行額外加價。

此外,若駕駛未選取春節加成功能,或未依規定操作計費表,同樣只能依照計費表顯示的金額收費;若計費表未完成正常跳表,則僅能收取起程運價,不得以其他名義向乘客另外收費。

縣府也提醒,民眾搭乘計程車時可留意計費表及實際行車路線,若遇到超收車資、未按表收費或疑似刻意繞路等情況,可記錄乘車時間、上下車地點、駕駛姓名、車行名稱及車輛號碼等資訊,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,以保障自身乘車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