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8月27日三讀通過《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》,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11日表示,立法院最終通過的內容並非行政院原先提出的版本,不過考量國防需求及無人載具產業發展,行政院長卓榮泰已予以副署。後續執行將以維護行政院預算權及國家機密為兩項主要原則。
行政院原於6月18日提出《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》草案,希望從國防需求出發,透過大量採購、長期訂單及持續迭代更新等方式,加速無人機、無人艇等裝備建置,同時提供國內無人載具產業較穩定的市場需求。
張惇涵指出,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版本與行政院原提版本有所不同,社會各界對部分內容仍有不同看法。不過,考量國防戰力建構及產業發展具有時效性,卓榮泰最後決定副署。
張惇涵表示,這項條例是卓榮泰上任後處理的第210個法案,其中有8個法案未予副署。他表示,行政院仍會依憲政體制及行政部門權責,對不同法案進行判斷。
對於這次決定副署,行政院認為,當前國際安全情勢及無人載具技術發展速度快速,國防戰力及產業布局都涉及時間因素。尤其無人載具技術更新速度快,國內相關企業、研發團隊及供應鏈也正持續投入,加上國際市場對非中國供應鏈的需求增加,政府希望透過國內需求帶動產業研發及供應鏈發展。
至於法案正式施行後如何執行,張惇涵提出兩項原則。首先是行政院的預算權。《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》第4條雖訂有預算額度原則,但未設定預算上限,因此行政院後續將依國防戰力建構及產業實際需求編列相關預算,再交由立法院審議及監督。
第二項則涉及國家機密及國防資訊保護。依條例規定,涉及國防事項的主責機關為國防部,「戰略特別委員會」辦理機關則為經濟部。行政院表示,未來戰略特別委員會將以產業發展議題為主要工作範圍,涉及軍事專業的事項則回歸國防部權責處理。
包括軍事部署、國防資訊、供應鏈安全及其他涉及國家機密的內容,行政院表示將依相關規範進行管理,在國會監督及資訊公開需求之外,也會針對依法應保密的內容設下界線。
張惇涵表示,後續將從實際執行及制度設計著手,處理外界對條例內容提出的疑慮,並建立相關風險管理機制。
此外,行政院也再次呼籲立法院朝野加速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追加預算案,並依期程審議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,讓相關政策及國防、產業計畫能取得所需預算。
隨著《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》完成副署,後續預算規模、國防部與經濟部權責分工,以及如何兼顧國會監督與國家機密保護,也將成為法案正式執行後的觀察重點。